7月25日晚,证监会网站的一条消息引起市场关注。这份名为《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95家常态监管证券公司即日起执行信息公示制度。
信息公示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网站、营业场所投资者园地等公众信息平台,将证券公司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产品、人员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有利于投资者查询、监督的其他信息,向投资者公开提示的活动。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公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许可类型与产品、高管人员等信息;已进入风险处置程序的证券公司,由行使被处置证券公司法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公示。证券公司首次填报的信息,需经各证监局核对后,统一由协会进行网上公示。以后涉及新产品、分支机构、营业范围等重大信息变化的,须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公示。
《通知》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在营业场所公告信息公示的详细网址,公示本营业部已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交易席位号码,以及投诉、服务电话、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人员等信息。推销集合理财等产品的,应当公示所使用的专用存款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预计今年底前,将有50%以上的证券公司公开披露财务报告等信息。到明年底,所有证券公司都将实现这一目标。(郑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