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一号卫星转入整星测试阶段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28日在京举行的绕月探测工程合同签字仪式上获悉,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负责研制的嫦娥一号卫星进展良好,已经转入整星测试阶段。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月球探测工程中心28日与各系统研制单位签订了研制建设合同。中心主任胡浩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院长吴燕生、五院院长袁家军签订了运载火箭和卫星研制合同,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台长艾国强签订了地面应用系统合同。据了解,这些研制单位在正式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进行了大量研制工作。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国家航天局局长、绕月探测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来燕在签字仪式上说,今年是绕月探测工程的关键一年,工程任务重、进度紧。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作为出资方,要从技术、经费、周期、质量等方面统筹考虑,逐步完善合同制度。要认真行使合同甲方的责任,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确保绕月探测工程顺利实施。合同乙方要切实履行合同条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完)
绕月探测工程合同签订仪式在京举行

国防科工委网站讯 2006年7月28日,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与绕月探测工程各系统研制单位签订研制建设合同仪式在京举行。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国家航天局局长孙来燕出席签订仪式并讲话,国防科工委副秘书长胡亚枫主持签订仪式。
孙来燕在讲话中指出,2006年是绕月探测工程的关键一年,工程任务重、进度紧,在此时刻举行工程大总体与卫星、火箭、地面应用系统间的合同签订仪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孙来燕强调,首先,合同制管理是绕月探测工程探索性的实践。工程立项之初就确定了“工程要实行合同制管理”的指导思想,由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作为出资方与工程各系统签订合同,这体现出月球探测工程的鲜明特色,为落实“出模式”的要求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其次,合同制管理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以法律的形式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使合同双方的行为处在法律的监督之下,从法律角度使双方的行为更加规范。
对此,孙来燕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月球探测工程中心要认真行使合同甲方的职责,对各系统的研制建设工作进行过程跟踪、节点控制和里程碑考核,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确保绕月探测工程顺利实施。
第二,合同乙方要切实履行合同条款,用“严细慎实”的态度精心开展绕月探测工程的研制和建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合同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管理作用,为合同的履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绕月探测工程是国务院管理的重大航天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月球探测工程中心要认真总结合同制管理的经验,从技术、经费、周期、质量等方面统筹考虑,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
据悉,本次合同签订仪式共签订三个合同,分别是由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签订运载火箭研制合同、与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签订卫星研制合同、与中科院国家天文台签订地面应用系统合同。
合同的签订,标志着绕月探测工程的管理朝着法制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月球探测工程创出具有自身特色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文/李姗姗 摄/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