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山东省对建筑节能不达标建筑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8月9日电(记者吕福明)山东今后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对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

    山东省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就是不合格工程。

    据介绍,山东省将实行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凡达不到新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

 
 
 相关链接
· 江苏省计划2010年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达到50%
· “十一五”期间建设系统将实施六大专项科技工程
· 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已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5%
· 山西省建设厅13日发布工程建设建筑节能系列标准
· 河南省将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 上海推进建筑节能 计划在2010年建筑节能将达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