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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积极有序有效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积极有序有效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新华社评论员

    当前,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各地推行。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明晰了产权,确立了经营权,保障了收益权,实现了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有效地激发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落实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将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延伸,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件大事。我国农村集体林业用地有25亿亩,占全国林业用地的60.07%。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要把集体林地的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户,确保农民依法拥有收益权,并享受到国家“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政策。可以说,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把它列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为目标,努力实现农村集体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使这项改革既有总体目标,又有年度计划,还有具体任务,努力做到改革方案周密稳妥、工作推进深入细致、风险防范及时有效,把落实产权、确权发证和配套改革等落实到位。

    要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确保质量,分清轻重缓急,根据需要和可能,循序渐进而又扎扎实实地推进每一项改革。要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涉林税费改革和集体林区林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严禁借改革之名非法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

    福建、江西、辽宁等省先行开展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及时掌握改革动态,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创造新经验,保证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高效、全面地推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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