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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国安全生产将实施九项重点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陈玉明、刘铮)记者2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新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实施九项重点工程,带动《规划》全面实施。

    这九项重点工程包括: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要通过建立企业投入为主、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引导的共同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规划》全面实施。”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在《规划》座谈会上表示。

    据安监总局初步估算,实施这九项重点工程共需投资467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0亿元,地方政府投资930亿元,企业投资3354亿元。

    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为“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安监总局建议,首先启动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并列入今明两年国家投资计划中。

    我国出台首个安全生产规划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陈玉明、刘铮)记者2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正式出台,这是我国第一个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规划》参照一些发达国家安全指标量化的做法,规定了三个总体量化指标:到2010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要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以上。

    “《规划》的编制实施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对‘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在《规划》座谈会上表示。

    为实现《规划》,我国将实施包括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在内的九项重点工程。据安监总局初步估算,共需投资467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0亿元,地方政府投资930亿元,企业投资3354亿元。

    由于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事故总量大、特大事故多、职业危害严重等突出问题。去年全国12.7万人死于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了17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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