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行政复议庭审制度试点工作近日通过自治区法制办和专家评审组评审。今后,南宁市行政复议将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并采取允许公民旁听的庭审方式。
南宁市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确定为全区首个行政复议庭审制度试点。南宁市政府对行政复议流程、案卷阅卷规则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行政复议听证审理程序方面,南宁市借鉴法院行政审判的部分做法,规定了当事人在听证审理会上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通过双方在庭上举证、辩论等程序,可以充分听取和收集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从程序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调查的公开、公正、准确。在听证审理制度方面,在审理结束前设计了调解程序,当面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还制定了行政复议简易程序,简化审理程序,使一些并不复杂的案件得到快捷的审理。对重点案件,庭审增加合议审查的程序,确保慎重审理。
由于我国行政复议法对复议过程没有做具体规定,虽然国务院相关部门对在行业领域落实行政复议法作出一些规定,但没有对行政复议的庭审制度作出专门规定,行政复议主要采取的是书面审理方式,对行政复议的公开缺乏程序方面的具体要求。(罗昌爱 莫小松 蒙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