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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用10年时间让全体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陈二厚、姚润丰、江国成)我国政府计划投入数百亿元,用10年时间解决全体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这意味着目前3亿多饮用不合格水的农村居民届时将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彻底消除不安全饮用水对他们健康构成的威胁。

  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到2015年底前,将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我国政府的行动指向显然已经超过这一目标。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对此表示:“在未来10年里,中国要解决3亿多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任务十分艰巨。如能顺利实现这一目标,这将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又一重大贡献。”

  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3.12亿人。随着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和农药、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我国许多农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直接饮用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说,全球每6人中有1人不能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发展中国家80%的发病及死亡与水有关。中国通过饮水发生和传播的疾病就有50多种。要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最好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水利部已经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中国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要解决1亿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而8月3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则将这一目标提高到1.6亿农村人口。这意味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我国政府正加速解决涉及3亿多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以分散式供水为主,自来水普及率低,规模小,管理方式落后。汪恕诚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受益农民投入一定劳动,但要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其中,中央资金将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扶持,东部发达地区可以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以不同形式参与工程建设。对于离城镇较近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延伸城镇已有的供水管网来解决。对于离城镇较远、人口稠密的地区,结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兴建适度规模的跨村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对于居民点分散、水源规模较小的地区,兴建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对于在供水成本较高的地区,特别是高氟、高砷、苦咸水等难以找到良好水源的地区,采取特殊水处理措施,兴建集中供水站分质供水。

  长期关注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的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表示,中国决定加快解决亿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体现了中国领导层“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近年来,中国的发展战略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与社会的和谐。

  我国人口超过13亿,人均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且分布不均。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300多万处,2.73亿缺水人口受益。过去5年,我国共安排投资222亿元,解决了670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在积极解决自身饮水安全问题时,也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国际义务。汪恕诚说,近年来,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共承担了83个水与卫生领域的项目,其中水领域项目48个,卫生领域35个。中国向许多非洲国家派出了技术专家,指导他们修建供水工程,还为这些国家培训了一批技术和管理人才。(完)

  中国制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姚润丰)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升至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升至40升为基本安全;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在保证率方面,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指标体系还明确,农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的餐饮用水、洗涤用水、散养畜禽用水等日常用水,必须每天获取,关系到群众的正常生活。人力取水往返时间2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或垂直高差80米的情况。

  水源保证率成为保证用水量的首要条件。指标体系规定的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是指在十年一遇的一般干旱年,供水水源水量能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量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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