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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9月16日开始在全国统一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王娅妮、田雨)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从16日开始在全国统一举行。这是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举行的第5次考试,分16日、17日两天进行,逾28万人参加。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杜国兴介绍,全国共设置了214个考区、327个考点、9434个考场。考试期间,司法部共派出18个巡考小组分赴各地明察暗访,检查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杜国兴说,与前4次考试相比较,今年除对组织实施工作做局部调整和进一步完善外,考试的基本模式、做法没有大的变化,报名条件、考试内容、科目、试卷结构等也未做大的调整。同时,继续采取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实行试题及参考答案异议制度等做法。

    据统计,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达28万余人,与去年相比,增加3万余人,增幅14.61%。有11个省份报名人数达万人以上,其中北京和广东超过2万人。

    杜国兴对今年的考生状况进行分析:从考生的年龄结构看,报名人员平均年龄28岁,最小18岁,最大75岁,25岁以下的占报名总人数的41.78%,26岁至35岁之间的占46.78%;从学历方面看,大学本科占89.94%,双学士以上占4.79%,法律专科占5.27%,;从职业方面看,在法律职业领域工作的人员占四分之一,其中法院系统人员占11.87%,检察院系统人员占8.16%,律师业占4.76%。

    “以上数据均与去年基本一致,这表明司法考试经过4年多的发展,在考生构成上已较为稳定。”杜国兴说。

此外,司法部的统计显示,今年的司法考试,港澳居民共有276人报名,其中香港居民238人,澳门居民38人。

    杜国兴介绍,今年共有2249人选择少数民族文字试卷,比去年增加了525人,增幅30.45%。今年的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分别为维文、哈萨克文、蒙文。(完)

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将由司法部商最高法、最高检确定公布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王娅妮、田雨)记者16日从司法部获悉,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司法部明确,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完)

司法考试结束3日后公布参考答案 有异议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提出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王娅妮、田雨)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在考试结束次日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考试结束3日后公布试题参考答案。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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