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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认定100家省级老字号以申报"中华老字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5日   来源:光明日报

    山东省日前正式启动首届“山东老字号”认定工作,年内将认定100家省级老字号,作为申报“中华老字号”的后备役。

    从2006年开始,商务部全面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并下发了《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计划三年内在全国认定1000家“中华老字号”。作为 老字号大省的山东,为保证有更多的老字号榜上有名,山东省经贸委牵头设立山东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全面负责“山东老字号”的认定和相关工作。只有被认定为“山东老字号”的品牌和企业,才有资格被推荐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山东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山东省对“山东老字号”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等。

    山东省此前已经过筛选正式确认“张裕”、“三环”、“北极星”等51个品牌为山东老字号,列入山东申报“中华老字号”的首批名单。  (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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