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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今年狂犬病发病数较去年同期增29.2%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朱玉 刘奕湛)记者从卫生部获悉,2006年1月至8月全国共21个省份有狂犬病发病报告,共报告病例1874例,其中1735例已死亡。

    与2005年同期相比,发病数增加了29.2%。发病数较多的省份有贵州、广西、湖南、广东、湖北等省(自治区)。狂犬病全年均有发病,夏秋季节发病相对较多,冬春季发病相对较少。2006年1月至8月份,各个月的全国发病数较前两年均有所上升。

    据介绍,造成近些年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公众养犬大量增加,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及密度均明显增加;二是犬只管理工作不到位,犬免疫接种率下降;三是公众对狂犬病危害认识不足,被犬咬伤的患者未采取正确的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接种措施。

    对此,专家建议:一是规范犬只管理。按照公安、农业等犬只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犬只进行登记,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避免犬只与其他来源不明的犬只接触;看管好自家犬只,避免咬伤他人;二是被咬后的处理。被咬伤后,应尽快就近进行伤口清洗和到医疗机构接受暴露后预防治疗。可用20%的肥皂水或1%的新洁尔灭彻底清洗,再用清水洗净,继而用2%-3%碘酒或75%酒精局部消毒。局部伤口原则上不缝合、不包扎、不涂软膏、不用粉剂以利伤口排毒,如伤及头面部,或伤口大且深,伤及大血管需要缝合包扎时,应以不妨碍引流,保证充分冲洗和消毒为前提,做抗血清处理后即可缝合;可同时使用破伤风抗毒素和其他抗感染处理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他感染,但注射部位应与抗狂犬病毒血清和狂犬疫苗的注射部位错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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