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1日电(记者 李志刚)从10月1日起,新疆全区同级医院全部实现“一单通”,患者主动提供的各类化验单、影像检验资料等医学参照报告被拒绝,可向医院纪检或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据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王小燕介绍,“一单通”主要针对慢性病等适应互认的患者,对于急危重病人将区别对待。为确保“一单通”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卫生厅将对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进行全面质评,不合格的医疗单位提供的医学检验结果不作为“一单通”互认的依据。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必须制定“一单通”实施细则,并定期公示评价结果。
此前,新疆已有7家医院实行了“一单通”,对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共计17项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