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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启动"警医联动"绿色通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10月2日电(记者张周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近日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交通事故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协议,后者将成为抢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伤员的后方基地,并在转院、会诊等方面为伤员提供优先待遇。

    今后广西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警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通知就近医院派员抢救,交警部门将保证救护车辆优先通行。广西高速公路交警与多家医院合作开通的这条“警医联动”绿色通道,将为抢救交通事故伤员争取更多宝贵时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西因道路交通事故年均死亡约3000人,平均每天死亡近10人。保守估计,在交通事故中有50%左右的伤者如果能在30分钟内得到及时救治,可以保住生命。

    今年初,交警部门开始完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医疗急救制度,每个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必须与附近较为完备的医疗机构签订“交通事故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协议,医疗机构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赶赴事故现场,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医疗机构救治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和派警车予以协助。医疗机构要遵循先诊治后付费的原则,在伤员一时无法筹集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安排紧急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或者拒绝救治。

    据介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发生的救治费用,将由广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出面进行担保,事后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分担医疗费用,或者督促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同时交警部门还将配合法院提前介入事故处理,通过法院确保伤者的医疗费用到位,并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查处,为医院解除后顾之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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