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0月7日电(杨毅涵、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妇联获悉,《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颁布5年来,这个省儿童文化教育、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据福建省妇联调查,到2005年全省儿童受教育程度有较大提高,其中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9%,初中毛入学率达106.56%,九年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61.39%,其中女生毛入学率达到59.8%,比2000年提高22.98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18.81%,比2000年提高9.48个百分点。
此外,儿童的权益也得到更好的保护。据调查,全省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各级妇联、街道设立了48家青少年援助站,配备专职人员276人。劳动监督部门还严厉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5年来劳动监督部门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案件927件,查处单位使用童工数1100多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