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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行涉农收费公示 农民可拒缴未公示项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9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山东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当前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电价、水价等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工作。凡是按规定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山东规定,要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收费。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坚决取消面向村集体和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集资。严禁开展让村集体和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或者以检查、验收、评比等形式开展的创建活动,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各级、各部门向村级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根据部署,山东将在乡镇政府所在实行统一公示,并尽可能公示到行政村,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杨 镇 傅晓峰 庄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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