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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用"开发商建设 政府回购"方式建廉租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0月9日电(记者 郎秋红)吉林省四平市结合棚户区改造,通过“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建设了一批廉租房,部分住房困难居民有望在明后两年搬入环境优美、房价低廉的廉租房。

    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四平市多年来一直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据四平市建设局局长邢忠介绍,在吉林省今年进行的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中,四平市政府采取了“开发商建设,政府回购”的方式。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制定建设方案,开发商垫资建设,回迁房建成后,政府全盘回购,按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作为开发商的利润。

    此次棚户区改造涉及四平城区三分之一的人口,其中有不少住房困难家庭。四平市政府利用此次改造机会,一并建立廉租房制度,对拆迁面积不足36平方米的家庭安置到36平方米,面积增加的款项由政府承担,产权归政府所有,被拆迁人按廉租房标准向政府缴纳租金,对低保户和特困户可暂免租金。

    此外,为了让贫困居民既能住得进又能住得起,四平市在设计回迁小区时,将周边临街房屋建成了商业网点,政府同时收购,产权归政府所有,对外出租,所得收益用于补贴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和贫困户的取暖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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