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朱玉)记者近日从国家人口计生委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今年将进入到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全面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就是除原纳入国家试点的地区外,从今年起,尚未试点的地方都要普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考虑到西藏自治区的特殊情况,以“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形式在全自治区推广。
同时,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也要在全国推广,从今年起,这一工程要扩大到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允许生育三孩的所有地区。
据统计,截至目前,奖励扶助制度的惠及人群为185万人;“少生快富”工程的惠及人群为45.3万人。两项制度资金负担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目前,中央财政负担的专项资金已列入预算,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在落实之中。(完)
新闻背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朱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制度。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批准四川等5省、直辖市以及河北承德市等10市,从2004年开始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奖励扶助制度以国家公共财政政策为支撑,其目的是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促进农民转变传统的生育观念,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