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组歌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所有选送歌曲必须是原创歌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和谐的旋律性。征集的种类包括民族、美声、通俗和原生态四种唱法;男声、女声、组合和歌伴舞四种表演形式。活动将从征集歌曲中评选出12首歌曲作为公益歌曲在全国播放,并在2007年“4·26创新之歌”大型晚会中使用。其中,活动中评选出的最佳词作者、曲作者、演唱者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形象大使”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