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腐败现象是和谐社会的大敌,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准则,削弱了全社会的凝聚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项反腐败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专家提出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发扬人民民主特别是党内民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二是要坚持公开、透明,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从机制上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而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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