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宜昌10月19日电(记者江时强)针对当前三峡库区秋冬季气候及通航环境的变化,交通部长江海事局提出认真汲取“10·13”重大沉船事故教训,强化三峡库区水上安全监管。
10月13日22时35分,长江三峡段曲溪口水域发生两船碰撞的恶性事故,“巴峡号”当即沉没,17人落水,其中7人失踪。事故发生后,长江海事局尽全力进行搜救,目前失踪人员仍无消息,沉船位置得到准确定位,但打捞事宜仍在研究中。
当前三峡水库正在向156米高水位蓄水,库区通航条件发生变化,三峡坝上待闸船舶密度增大。以“10·13”重大沉船事故为鉴,长江海事局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对三峡库区的通航秩序加强监管。
加强对大型牲畜水上运输的监督管理。要求从事大型牲畜水上运输的船舶严格执行“两个不准、一个必须”,即大型牲畜不准与煤等其他货物混装,货主不准随船同行,办理出港签证时必须由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后方可放行。
针对秋冬季经常出现的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加强现场盯防,坚决打击非法载客渡运船舶,落实禁航制度。从今年10月16日至明年1月23日开展为期100天的“三防一禁”活动,即防碰撞、防触礁(搁浅)、防群死群伤、禁止违章航行;抓好恶劣气候的信息发布,防止雾天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查处违法冒雾航行、超载运输、非法载客、抢航抢槽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采砂碍航。
长江重庆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和宜昌海事局应强化“三峡水库156米蓄水及船闸完建期”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对于一类监管区、采砂区等重点水域的现场监管,各水上巡航救助执法大队要保持24小时值班。海巡艇加强现场监控维护,重点打击船舶冒雾航行,船舶超载、超吃水等违法行为。同时,增加船流高峰时段及夜间海巡艇的巡航频次,发挥长江海事一条链和联合执法的优势,坚决打击船舶肇事逃逸等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