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20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署,今年内蒙古将治理京津风沙源609万亩,对京津地区的重点风沙源区进行集中治理。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为国家六大生态建设工程之一,于2000年紧急启动,2002年3月全面实施。治理工程区范围界定为西起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东至河北省平泉县,南起山西省代县,北至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范围涉及内蒙古、河北、山西及北京和天津的75个县(旗、市、区),总面积为45.8万平方公里。
今年,内蒙古已争取到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任务609万亩、退耕还林153万亩,退牧还草4000万亩,落实建设资金15.7亿元。在巩固现有生态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内蒙古继续通过防风固沙、恢复植被等综合措施,重点治理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使当地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草场退化、土地沙化的趋势整体得到有效遏制。
截至2006年初,国家共为内蒙古投资30多亿元,下达京津风沙源治理总任务3247.7万亩。内蒙古现已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全区5000多万亩农田、8000多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带保护,1.2亿亩风沙危害面积和1.1亿亩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