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官员10月25日在昆明表示,2003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始着手研究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到目前已有10户中央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今后将视情况在国企逐步推行该制度。
记者从日前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国资委系统组织人事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已在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17户中央企业中进行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由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性监控、重大决策和管理经理层,通过董事会推进包括整体股份制改制在内的各项改革。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实现公司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在公司执行性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出资人的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经理层向管理董事会、发挥外派监事会的作用转变。
目前,这些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已陆续到位,共聘任外部董事60人。中外运的董事长由外部董事担任。宝钢、神华、中国电子、诚通、国药、国旅、中房、中国建材、中外运9户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超过了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
据了解,这些制度的实施给中央企业带来了新的变化。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多数通过的原则,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还要承担相应责任,提高了决策质量,有效避免了决策风险。企业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已初见成效。(周斌 杨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