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环保总局、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和欧盟环境总司共同举办的“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获悉,区域性空气污染控制需要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将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污染联合防控制度,以应对区域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
据了解,区域污染联合防控制度包括污染源监管体系、污染源排放数据通报、空气监测数据通报、预警通报等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省区市间空气污染联席会议等。除了探索建立这种协调机制外,国家环保总局还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充分运用经济政策推进火电厂脱硫,力求完成“十一五”确定的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缓解酸雨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