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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车辆不准超限超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10月29日电(记者 储国强 刘林)为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规定,明确提出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车辆不准超限超载,否则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资格。

    陕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规定凡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装载;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并按照治理超限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理。自11月1日起,陕西省将启动56个高速公路治超检测站,全面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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