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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欠工作达预期目标 拖欠工程款已清欠97.6%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3日   来源:经济日报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日前在建设部党组中心组学习报告会上说,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工作的决策部署,经过近3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解决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已达到预期目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农民工工资历史陈欠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黄卫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时间,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继续抓好清理旧欠、防止新欠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务院提出三年清欠工作总目标。

    据介绍,全国建筑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的2003年底前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共1860亿元,截止到目前已解决1815亿元,占97.6%。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基本完成,各地已偿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696亿元,占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总额705亿元的98.7%。2003年底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7亿元,目前已偿付336.82亿元。

    据悉,防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新欠的长效机制得到了初步建立。清欠工作开展3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在建设资金监管、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实施方式、规范价款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构建建筑市场体系方面出台了17项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针对工程款拖欠的主要原因和重点环节,陆续制定了17个防范新欠的文件,并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调研和督促检查。

    据了解,当前清欠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地区清欠进度滞后;二是边清边欠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相关法规和制度还有待完善,建设管理体制还有不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方面;四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五是社会各界认识还不统一,特别是对应收工程款和拖欠工程款的概念不够清晰。

    针对存在的问题,黄卫表示,建设部将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信用体系为核心,以深化投资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建立健全法律保障、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的综合防范机制,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运行,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谢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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