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工商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对“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四类违法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南通市工商、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传销活动在南通市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在南通市北、东部地区,传销活动有所抬头。为此,南通市决定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四种不法行为: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形式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食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尤其是诱骗学生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搞传销活动的行为;在市郊、城乡结合部以及跨行政区域等地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行为;传销组织首要骨干分子和在传销活动中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