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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低保"三无人员"医疗费用将由市政府承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6日电(记者 潘莹)从今年11月起,乌鲁木齐市低保人员中1000余名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人员”,看病所需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将全部由政府承担。

    与此同时,乌鲁木齐市2.7万名城市低保人员在25家定点济困医院看病、住院时,只要出具低保证、身份证明,医疗费用的70%均由政府承担,自己只需要交纳医疗费用的30%。

    这是11月起正式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作出的规定。

    根据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和民政局联合制定的该《办法》,如果低保对象得急危重症,年度最高报销额为每人8000元。基本医疗住院费年度最高额为每人2000元。对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精神病、冠心病、糖尿病、肝硬化、癫痫等急危重症的低保人员,定点济困医院确实无法医治的,由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转往指定的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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