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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5%以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将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

    这是8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的。

    纲要称,“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

    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此外,“十一五”期间还将加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

“十一五”时期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有五大任务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时期,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有五大任务。

    8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失业调控。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管理制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工资分配秩序。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加强劳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体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备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制度。

    “十五”期间五项社保参保人数均有大幅增加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五”期间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均有大幅增加。

    8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称,“十五”期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75亿人、1.38亿人、1.06亿人、8478万人和5408万人。

    “这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比‘九五’期末分别增加了3900万人、1亿人、240万人、4100万人和2400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十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纲要还指出,“十五”期间,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到“十五”期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五年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42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

    纲要还称,“十五”时期,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得到加强,劳动争议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相关链接
· 国务院批转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