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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信用保险引入助学贷款以减少银行信用风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1月9日电(记者 王骏勇)江苏省教育、财政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首次将信用保险引入大学生助学贷款,以减少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今后大学生毕业后不还贷的将由保险公司来“埋单”。

    新出台的《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办法(试行)》规定,信用保险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江苏省属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等。贷款额度限于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次申请仅限于本学年贷款,一次申请一次发放。保险助学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最长期限为资助对象毕业后8年。

    据悉,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在参照现有高校助学贷款模式基础上,引入了保险机构对借款大学生的个人信用进行保险,即由贷款发放银行投保“保险助学贷款信用险”,形成助学贷款信贷风险多渠道分担的新机制,省财政和高校均一次性拨付风险补偿金,供银行用于投保,补偿金额相当于高校当年实际发放保险助学贷款总额的5%。

    保险助学贷款由各高校组织学生集中申请,与本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同步进行。贷款发放银行与信用保险机构根据其业务合同约定,对保险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核、投保、发放工作。

    根据规定,省财政对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20日之后的保险助学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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