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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积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460万元应对讨薪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0日电(记者李泽兵)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10月底,内蒙古已积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约8460万元,为解决建筑领域欠薪问题提供了资金保障。

    据了解,在内蒙古各地就业的农民工有120.4万人,相当一部分人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而建筑行业历年来欠薪问题比较集中。2004年3月,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讨薪难,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率先在建筑领域建立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在动工前缴纳1%-1.5%的保障金,建立专户统一管理,一旦建筑单位出现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监管部门就可从其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对未出具保障金存款凭证的建筑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不给其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据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底,内蒙古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约12206万元;对施工完毕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建筑企业,已返还工资保障金约3746万元。

    内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处长孙来旺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权益,解决了农民工讨薪中社会成本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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