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朱玉、刘晓莉)卫生部10日通报了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其中典型案件有5件。
这五大典型案件是:福建省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某某及其配偶危某某受贿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原局长余某某受贿贪污案;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邱某某和该院设备科原科长康某某受贿案;辽宁省抚顺市中心医院徐某某受贿案;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993年至2004年期间,李某某利用其先后担任邵武市立医院院长、南平市第一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人贿赂的款物共计人民币57.9724万元、美元2.75万元、英镑0.63万元及金器5件。危某某系南平市第一医院护士,帮助李某某转达行贿人的请托事项,并与李某某共同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美元2.75万元、英镑0.6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4.9771万元的物品。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1997年3月至2005年春节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原局长余某某利用担任海州区医院院长及区卫生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建筑工程、办公楼装修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利,收受回扣9.83万元、贪污公款1.23万元。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九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2002年至2003年,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邱某某和该院设备科原科长康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与医药公司联系洽谈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中,邱决定以70万美元从某公司购进设备,收受该公司经理王某某的3万美元。康某某在与3家公司订购设备过程中,收受贿赂2000美元及人民币19万元。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定二人为自首,均予以减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贿罪判处康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辽宁省抚顺市中心医院徐某某1995年至2004年在担任医院人事科和器械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在录用职工及购买卫生材料过程中收取好处费18次,总计38.81万元;另有108.42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5万元。
1988年至2005年,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某某在担任该院药剂科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27万元,80.819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230人受刑事处罚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朱玉、刘晓莉)记者10日从卫生部获悉,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罚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
据了解,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的安排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了一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分析已查结的396件案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主要发生在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卫生材料采购方面,占案件总数的89.9%;二是案件涉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医疗机构的领导干部、行政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还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事业单位的干部;三是商业贿赂行为较为隐蔽,方式和手段多样;四是在招标采购、基建维修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涉案金额较大。
据介绍,通过查办案件,一方面可以惩处极少数严重的违法违纪人员、增强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有利于查找和堵塞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