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13日电(记者姜雪丽、孟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3日在“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座谈会”上,提出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二十条意见。
作为国家质检总局监管改革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机制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重要措施,此次二十条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的试点和示范作用,提升天津滨海新区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以推动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在全国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次二十条意见包括完善质检法规政策体系、探索检验检疫新机制新模式、鼓励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促进滨海新区对外贸易发展、提高滨海新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支持滨海新区构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体系、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大通关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各种功能区建设、加强天津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身建设,不断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等。
国家质检验总局局长李长江指出,伴随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此次“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二十条意见”力求在健全质检法规政策创新、改建和调整质检工作模式、全面提升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水平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成为继上海浦东之后的中国第二个综合改革试验区。截至2005年,天津滨海新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59亿美元,世界500强在此投资了152家企业。今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与天津市政府签署了《关于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 促进天津经济发展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