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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 目前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基本建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刘羊旸 周芙蓉)近年来,我国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地的就业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已基本建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近日介绍说,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是指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为求职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公共就业服务主要由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培训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刘丹华表示,在近年的实践中,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探索人本服务,初见成效。如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困难群体,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依托街道社区,把温暖送到他们家中;针对进城求职农民工,在春节后求职高峰期间开展“春风行动”,集中开展宣传,举办招聘会,向他们送政策、送岗位;针对企业技工短缺的结构性问题,开展了技能岗位对接活动;针对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刘丹华说,各城市和区县基本设立了综合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功能比较完善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到2005年底,全国县区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3860个,工作人员2.7万人。全国98%的街道和70%的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89%的社区配备了专职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共有1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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