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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以和谐促进人权是人权发展的科学理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4日   来源:人民日报

    以和谐促进人权,是关于人权发展的科学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世界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都集中体现了“以和谐促进人权”的科学理念

    “以和谐促进人权”,就是要以和谐理念提升和统领人权发展,在实践中不断消除阻碍人权发展的种种不和谐因素,逐步实现人权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资源环境的适应与协调,实现人权自身系统中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各项权利间的优良组织、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

    新形势下尊重和保障人权,必须将“以和谐促进人权”作为人权发展的科学理念:(一)以和谐提升、统摄人权,是促进人权的本质要求和必然途径。和谐是人权发展的最高境界和本质要求。和谐目标与不和谐因素的矛盾斗争,在扬弃不和谐中实现和谐,是人权发展的智慧源泉和重要动力。(二)以和谐促进人权发展,具有中西方传统的文化底蕴和思想精义。中西方社会文化传统的差异,决定了在追求和谐理想时道分二途。两种路径各有优长,如果两者能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并在与时代的结合中发展创新,必能为人类文明进步和人权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三)以和谐促进人权,是国际人权文书确定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原则。这体现在人类享有和平安全权和良好环境权原则、所有人权的不可分割性和相互依存原则、人权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等方面。(四)源于国际人权的发展现状和促进人权的经验教训,和谐权已成为当今人权发展的强烈诉求和崭新内涵。将和谐权规定为一项基本人权,使其由应有权利上升为法定权利,进一步成为人类的现实权利,是当今社会促进人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中国一是继续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人权问题的关键,通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中国人权发展提供最为关键的物质基础保障和社会条件支持。二是不仅使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还要以使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三是更加注重发挥“权利法则”和“利益机制”的价值作用,既通过权利利益的刺激作用来充分激发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潜力和能力,又通过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利益均衡和利益保障机制,实现社会各方面权益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互惠互利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中国人权发展的创造活力。四是以积极稳妥地发展和扩大公民政治权利作为中国人权的重要发展方向,以实现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和谐发展作为中国人权发展的重要目标。五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建设安定有序、充满道义关切、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权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和谐、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总之,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国以和谐促进人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正确价值取向和科学模式选择,必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人权发展。

    为以和谐促进国际人权发展,中国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建设性主张。(一)和谐世界必然是共同繁荣的世界,应使各国人权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各国负有促进人权的主要责任,但各国也应将自身发展与人类共同进步联系在一起,使21世纪真正成为“人人享有发展的世纪”。(二)和谐世界必然是民主平等的世界,应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同营造一个互相信任、和睦相处的国际政治环境。(三)和谐世界必然是团结合作的世界,国际社会应携手应对国际人权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国际社会应努力超越社会制度、信仰和生活方式的不同,使国际人权实现长足发展。(四)和谐世界必然是相互包容的世界,应尊重各国发展人权的模式和实践,使不同文明在对话交流和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和互相借鉴中共同发展。(五)和谐世界必然是持久和平的世界,应摒弃冷战思维,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实现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和普遍安全,使人类免于战争、战乱、恐怖、犯罪、毒品等威胁。

    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世界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都集中体现了“以和谐促进人权”的科学理念。中国以构建和谐社会来促进国内人权发展、以倡导建设和谐世界来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思想,不仅是中国传统和谐观的张扬和创新运用,而且与人类发展潮流契合,不仅是对人权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和崭新阐释,而且是对人权发展道路的新探索。(魏联合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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