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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网上限价采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11月28日电(记者 黄勇)2007年1月1日起,贵州全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实施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采购。

    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厅获悉,网上采购的药品范围包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药(国家管制药品和中药饮品除外)。对于列入限价、竞价目录中的所有药品,报价不能高于按规则制定的限价,并按比例选择价格低的品种入围。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罕见病种用药及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不竞价由专家组论证后确定。

    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急救药品、罕见病种药品等可临时申请网上采购。

    实施药品网上采购能减少药品商业贿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可动态掌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有助于有效监督。医疗机构则简化了药品采购环节,有利于实现药品零库存、有效降低药价。

    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参加、不如实进行药品网上采购的,或以其他方式规避网上采购的,将由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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