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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要不断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其实质就是要求国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从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等方面,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到2007年,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也将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将不断扩大,到2008年,将在农村基本普及;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也将加快建设。

    三是为保障和增加农民福利,《决定》强调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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