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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查处无照经营煤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12月2日电(记者王春雨)近日,黑龙江省工商局设立无照经营煤矿举报电话(045184619274),通过建立线索收集和举报制度,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煤矿。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3个月。对经查实确属无照非法开采的煤矿,黑龙江省工商部门将立即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并没收非法所得、挖掘设备和开采出的煤炭,同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无照经营煤矿的范围包括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无证照矿井,各级地方政府明令关闭但仍继续从事煤炭生产的矿井,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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