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邹声文)科技部3日公布的《“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将通过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和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
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按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到海外以独资或合资、合作形式建立研发机构、组建国际产业战略联盟,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拓宽发展空间;充分发挥现有海外科技园区的桥头堡作用,为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开拓海外市场,搭建政策咨询、投融资和信息服务平台。
实施纲要表示,国际科技合作要密切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利用国家对外援助资金和渠道,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能源、信息通讯、医药及中医药、医疗器械以及制造业等领域,遴选一批成熟的先进适用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推广;派出相关科技专家到发展中国家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和示范;对发展中国家科技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等;积极开展技术援助,促进与发展中国家在能源、资源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我国与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我国提出增强国际科技“话语权”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邹声文)科技部3日公布的《“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增强我国在国际科技组织中的“话语权”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扩大在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实施纲要提出,今后几年,我国要在国际合作中发现并积极培养一批战略科学家和学术带头人,培育一支在国际科技组织中能够发挥骨干作用的国际型人才队伍,为我国科学家在世界科学技术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创造条件。
实施纲要表示,要有计划地支持我国科学家参加重要的国际和区域科技计划和活动,鼓励我国科学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重要国际组织任职,并竞争高级职位;鼓励在华举办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创造有利环境,争取重要国际学术组织在华建立总部或设立分部。
我国确定能源、水资源和环保技术为国际科技合作重点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邹声文)科技部3日公布的《“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以发展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为优先合作重点,努力为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提供支撑。
在清洁能源方面,合作重点包括清洁煤技术,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以我国为主实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计划,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国际合作。
在先进核能开发与利用方面,合作重点包括高温气冷堆、快中子试验堆、磁约束核聚变研究等,继续推进“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计划”的国际合作。
在节能和资源节约方面,合作重点包括工业节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生活节能技术以及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等。
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方面,合作重点包括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和工艺、重点城市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技术集成、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等。
在水资源与矿产资源方面,合作重点包括水资源优化配置技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技术与示范、节水技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技术以及复杂金属矿的关键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