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2月9日电(马千里 李海宏)记者从青海省气象局了解到,从2006年11月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牧区雪灾等级》气象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中国是世界上畜牧业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雪灾是我国牧区冬季最严重的气象灾害之一。1956年至1996年,仅青海省就发生11次严重雪灾,累计死亡牲畜854万头(只),造成经济损失11.87亿元。因此,统一和制定牧区雪灾国家标准,规范对雪灾评价、分级、雪灾调查以及国内外对雪灾的科学研究、防灾减灾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9月28日,中国气象局在青海省主持召开了国家标准《牧区雪灾等级》审查会。审查委员会专家对这一标准的编制说明等有关问题逐一审查后认为,《牧区雪灾等级》国家标准借鉴和汲取了国内与雪灾有关的研究成果,广泛征求了牧区意见,并充分考虑到不同草场类型雪灾对牲畜的影响。对雪灾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要素的选择分析进行了统一规定,为全国雪灾的调查、统计、评估、发布及抗灾救灾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