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监会将于11日受理8家外资银行将其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的申请。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于12月11日正式生效。目前,中国银监会已收到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银行共8家银行将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的申请。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0日表示,银监会将根据对这8家外资银行分行申请资料的审核情况和审慎监管要求,作出是否批准筹建的决定。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12月11日起,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对象限制,在承诺和审慎监管的框架下,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资法人银行可经营全面外汇和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分行在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鼓励外资银行在自主、自愿和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将其在中国境内的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