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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用"硬指标"帮助农民工工资实现当期"零拖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2月13日电(记者 褚晓亮)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增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吉林省探索将解决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各级政府的年终考核项目,落实了各级政府责任。截至目前,全省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比去年下降90%,农民工工资实现了当期“零拖欠”。

    今年年初,吉林省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提出了劳动保障工作管理责任目标,要求各地采取综合措施使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这一指标在政府年终考核体系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各市、州政府又将这一目标具体进行分解,层层落实,结合工资保证金和赔偿金制度的实行,建立责任制,并将这一制度延伸到工地,确保每个工地都有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管,要求每月都要上报工资支付情况,使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拖欠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处理。

    在加大治理当期拖欠问题,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拖欠的同时,吉林省还加大了对历年陈欠农民工工资清缴力度。截至目前,共清理陈欠工资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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