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全总关于农民工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立足河南省情,认真履行职责,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要求出发,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省总工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二是制定文件,明确责任。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下发了《河南省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要求和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省总各部门。三是深入调研,源头参与。省总工会连续4年在全省开展了农民工入会及权益维护大调研,两次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向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提出了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在制定《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采纳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加强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制定农民工工资清欠、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性文件。据统计,全省近100个市(县、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和维护权益的具体措施。四是总结经验,深化推动。在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依靠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工作。
全省各级工会根据农民工灵活就业的特点,创新工会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一是充分发挥国有、集体企业工会的作用。凡是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企业工会组织必须全部吸收他们入会,并与企业其他职工“政治上一样平等、事业上一样发展、待遇上一样公平、生活上一样关心”。二是以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为突破口,推动非公制企业工会建设。三是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把分散就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四是根据城市特点,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建立区域性工会组织。3年来,全省新建工会组织2.6万家,发展农民工会员近300万人。 李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