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12月21日电(刘艳、李子才)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年来,农村经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厦门市统计局了解到,2006年厦门市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6853元,相比1981年的264元,增长25倍多,年均递增13.9%。
上个世纪80年代,厦门市农民的收入较少,用于生活消费的支出有限,通常把80%以上的费用花在吃、住、穿上,生活处在温饱阶段。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收入增长,农民的消费结构逐步变化,生活消费开始多元化。
随着农民购买力的不断增强和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民的家庭设备、用品支出逐年增加。1981年,厦门市对百户农村居民家庭主要商品拥有量进行了调查,当时只有大型家具和电视机,如今,微波炉、空调、电冰箱、热水器、移动电话、照相机等商品已走进千家万户。数据显示,2005年,厦门市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168部、电冰箱77台、电脑15台、电视机126台。
厦门市统计局称,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农村最直观、最明显的变化是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如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小洋楼在农村已随处可见,大部分农民住上了新房,住房面积逐年增加,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比例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