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保障机制”
——安监总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高危行业全面提取安全费用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刘铮)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在包括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在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28日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问:为什么要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高危行业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其中一个重要的深层次原因就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备设施亟须得到更新和补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了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加大企业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安全生产的12项治本之策,强调要重视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近年来,安监总局紧密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快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先后建立完善了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等。这次在高危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通过建立和实施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投入主体责任,并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财务储备,有利于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保障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问:什么叫安全费用?可用于哪些方面?
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2004年和2006年分别出台了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这次把其他几个高危行业的提取制度一起发布,是经过了认真调研和综合考虑的,也是对高危行业建立安全费用制度的一个总结。
安全费用不应当限于安全设施,还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对于企业投产时按照“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不应包括在内。
企业要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要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企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监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的,由安监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提取原则为满足基本安全条件
问:各类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实施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的侧重点,是解决部分高危行业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和能力问题。因此,将安全费用提取的原则确定为满足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规定实际投入超过计提部分可以据实列支。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标准为:石油,每吨原油17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4%提取;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提取;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0.5%提取;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2%提取。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客运业务按0.5%提取;普通货运业务按1%提取;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1.5%提取。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问:如何使提取安全费用政策落实到位?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国家制定的源头治本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就是为了支持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各类企业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机制,建立确保企业安全投入的制约机制。
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关键是抓落实。安监总局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安全投入方面的监察作为安全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贯彻实施,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切实发挥政策治本、源头治本的效用。
初步考虑,明年安监总局将联合财政部开展对安全费用政策落实情况的重点监察。要检查核实企业安全费用是否按标准提足、按规定使用,是否足额投入安全生产,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要促使企业加大投入,督促企业依法提足大修、折旧、维简费、安全费用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