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月1日电(记者张桂林)为使退役士兵能拥有一技之长,找到更好的就业门路,重庆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资助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将由政府统一资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由重庆市教委、民政局和劳动保障局等八部门制定的这份文件规定,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凡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城乡退役士兵,本人自愿接受中职学校学历教育的,从2007年春季开始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享受政府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表》,经重庆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即可免试就读。
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所需的学费由政府统一资助。具体资助办法为,凡每人每学年学费低于2500元的,据实核算后由学校减免20%,其余部分由政府统一资助;凡每人每学年学费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全免。
此外,农村退役士兵在校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不论其所在地区和学校,一律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实行包干补助。农村退役士兵培训后,由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城市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