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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府采购将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以鼓励创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月6日电(记者 姜涛)记者从江苏省财政部门了解到,为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今后江苏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将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

    据了解,为加大支持自主创新的力度,江苏省启动了自主创新产品培育、认定工作,并于近期出台了自主创新产品管理办法。对经过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将列入《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经认定的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有效期一般为3年。

    各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应当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此外,对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可以由政府进行首购或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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