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月17日电(记者 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福建省近日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既不能因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侵害师生和群众的利益,也要防止市场化配置的门槛、中标价格过低,防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教育系统公共资源主要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过程中所形成和衍生的资源。主要有:教育考试中属于收费的查分信息服务项目,如高考、中考收费查分信息服务;实验用品、药品、学生学习用品、校服(含学生军训服装)等物资采购;校方责任保险。
根据政策规定,福建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经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运用价格调节手段,根据公共资源的不同形态和特点,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等公平竞争的配置方式;公开招标、拍卖应作为主要的配置方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项目要严格审批、从严审核,按规定应进入有形市场的项目必须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