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向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 张景勇)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首次向8位因公牺牲检察官的家属发放因公牺牲检察官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和证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发放仪式上代表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向因公牺牲检察官家属们表达敬意和慰问。贾春旺说,检察英烈是全国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他们有的面对歹徒的威胁恐吓,正义凛然,毫不退缩,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有的不畏疾病,忘我工作,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有的恪尽职守,顽强拼搏,鞠躬尽瘁,牺牲在抓逃和提审的路上。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和国检察官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精神追求、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贾春旺指出,广大检察人员要向检察英烈们学习,继承他们的遗志,发扬他们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兢兢业业,扎实工作,顽强拼搏,为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努力奋斗,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有关暂行规定,从2006年起,对2006年1月1日(含)以后因公牺牲的法官、检察官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3年1月1日(含)至2005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这是由中央财政设立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家属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