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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 最高5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太原1月22日电(记者刘翔霄)为减少农民看病费用支出,今年起,山西将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封顶线,普遍设置为3万元,最高至5万元。

    据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敬介绍,补偿标准提高后,政府每年为每名参合农民拿出40元,农民个人再拿出10元组成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患病后每年最高可得到5万元的医疗费用“报销额”(补偿)。与此同时,山西还将进一步降低农村合作医疗的起付线,实行乡镇卫生院零起付、50元起付、最高不超过100元,县级普遍300元起付的标准。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山西首次将孕产妇住院分娩、部分地方病、慢性病、健康体检等项内容纳入了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此外,为方便农民进行就医补偿,山西参合农民在县域内就医均实行直接减免模式,即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减免部分,再定期向经办机构核销,参合农民就医出院时就可拿到应补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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