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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协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免征农民工储蓄利息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月25日电(记者周伟、李美娟)在此间召开的江西省“两会”上,江西省政协委员许小欢呼吁,应免征农民工储蓄利息税或者开办“农民工储蓄(免税)”这一新的储蓄品种,以减轻农民工税收负担。

    许小欢说,我国储蓄利息税自1999年开征以来,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我国税收制度和金融制度与国际接轨。据有关资料显示,近5年来,储蓄利息税的征收总额为1392亿元,平均每年增加财政收入278亿元。但是,其负面影响也应引起重视和关注,主要是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目前,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就业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人均纯收入也只占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左右,属于中低收入,其中低收入者占大多数的社会弱势群体。

    我国现行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利息税的做法,并没有依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和利息所得额的增加而提高税率,因此导致中低收入者的相对税收负担比高收入者更重。而广大农民工目前尚属于中低收入的社会弱势群体,其中大部分属于低收入者。他们的消费和投资能力较弱,无法承受较高的风险,只能将务工收入存入银行,获取一些利息。要求他们交纳利息税,显然是不尽公平、合理的。

    许小欢建议,应实行储蓄利息税的税负公平原则和对弱势群体储户优惠的原则。对农民工予以免征储蓄利息税,或者参照教育储蓄(免税)的做法,开办农民工储蓄(免税)这一新的储蓄品种。政府及财政、税收、金融、发改委、统计、农业、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制定免征农民工储蓄利息税的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和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农民工储蓄实名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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