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市政府获悉:大连市拨付300万元专款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预备金,以应对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大连市于2004年底完成陈欠农民工工资清欠任务。为了防止新拖欠农民工工资,大连市政府自2005年拨专款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预备金,并先后下发《清理拖欠建筑企业外来农民工工资的暂行规定》等13个规范性文件,在严厉制裁企业恶意拖欠行为的同时,劳动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由政府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之后再向欠薪单位追讨。此后,虽然每年仍有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但农民工春节前总能拿到应得工资回乡过年。2年来,大连市共动用农民工工资应急预备金9次,循环使用农民工工资应急预备金470万元。(记者王金海)